干扰的查处台(站)    申报审批流程图     各部门工作职责
干扰的查处台(站)
无线电电波监测、干扰排除工作由监测站负责。用户请求帮助排除有害干扰,由监测站受理。

1、干扰的申诉:无线电台(站)受到有害干扰时,应书面向无线电监测站申诉。

2、干扰的受理: 无线电监测站收到无线电台(站)干扰申诉后,应询问干扰的情况,并填写《无线 电干

扰申诉受理单》。

3、干扰的查找:

(1)监测站根据用户提供的受干扰情况,协调有关处进行研究分析,为查找干扰提供依据。

(2)派出监测人员进行实地查找,通过监测、监听,掌握第一手资料。

(3)根据查找情况写出干扰查处报告,内容包括干扰源及干扰的原因,提出处理的意见。

4、干扰的处理:

(1)在处理无线电干扰时,首先应保护依法设置的无线电台(站)使用的频率免受有害干扰并遵循 带外

让带内、 次要业务让主要业务、后用让先用的原则,特殊情况报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处理。

(2)无线电监测站提出干扰查处报告和查处意见报领导决策。

(3)无线电监测站根据领导批示和有关处的意见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减弱或消除干扰影响。